土炮 vs 外援
爭論仍是無休無止。雖然奧運已經完結,但是香港重用國援的論題,仍然繼續纏繞著。所爭論的,就是「乒乓孖寶」李靜高禮澤並不是本地土生土長的運動員,代表香港是「道德上的不正確」云云。
當然,有反方必有正方,亦會有人執著奧委會的守則,白紙黑字列明一名運動員於某國待夠多少個年頭,是合法合理去代表某國出賽。
我覺得,既然奧委會都有條例列明一切規範,即是高李二人是循合法的途徑替港隊出賽,而他們於比賽中亦真的付出了他們的汗水,力爭獎牌,部份反對的巿民就無謂以一番又一番尖酸刻薄的說話去陰損他人吧,要埋怨的,應該埋怨香港本土的運動員,沒有中國運動員那一股「不到黃河心不死」的狠勁,人家可是每一天都刻苦訓練,相反,香港的運動員 -- 尤其是那些全職的,每一天只操練三、四句鐘已經叫苦連天,既然說得是「全職」,一天訓練七八句鐘都算正常吧? 等如很多在職人士一樣,每一個工作天都最少搏殺七八句鐘,甚至乎要加班,你們那些全職的運動員只「工作」了三回句鐘便怨氣多多,會不會離譜了一點呢 ?
又,好像每年的賀歲盃一樣,以前會以大多數華人班底出戰,一來可以寓賽於操,二來可令香港球員能夠得到一些與國際球星交手的經驗。但最終如何? 不是這個喊著要放假、就是那個喊著要休息,一點光榮感都沒有。及後,足總決定派遣大部份外援球員出戰,雖然他們不是香港人,但是依然戮力迎戰,以能夠代表一個地方出賽為榮,士氣高昂,精神可嘉。
我想問,作為土生土長的香港運動員,你們可以怪誰呢 ??
0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
<< Ho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