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December 16, 2004

領匯風波

最後,盧少蘭婆婆都決定上訴,因為覺得要今日下午2時半開庭審理上訴,令她沒有足夠時間申請法援,而且房委會不願承擔訟費,剝奪了她透過法庭獲得公平對待的權利,故此考慮上訴至終審法院。

我覺得其實都合理的,畢竟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,任何人都應該得到公平的待遇,尤其是今次事件都頗為複雜,短時間之內很難有足夠時間給原告給律司審視條文。

但係,我對於原告及一班幕後策劃的「尊貴」議員起初因何堅持阻撓領匯上巿,就抱有懷疑態度。「大班」鄭經翰一直都揚言,房委會今次是賤賣資產,又提出所有資產應該總值一千億云云....首先,針對賤賣的問題,大班沒有提出充足的數據,指出如何會計算得出一千億、亦沒有提供有任何專業機構作出一千億的估值,令人難以信服。

第二,若果化對資產私有化的話,一班公屋居民,便要有心理準備。首先,房委會技術上來說,已經可以說是破產,一班居民早前要求一刀切減租,除了私有化,究竟如何還有其他辦法可以提高收入呢 ?? 假如房委會真的「玩完」的話,一班居民的居住環境,還能保持現有水準嗎 ?? 那兩位公公婆婆,有沒有考慮清楚呢 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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