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May 02, 2007

「舊訊息應該刪走再沒留憑證」

(特別鳴謝某網友捐出此圖)「你與某某某的緣份已到最大的盡頭,你可以選擇將與此人的回憶刪除掉,或將其丟至腦海裡最荒廢的角落」

這個情況,是假設你有儲存MSN的通話紀錄,當與某一位用戶的通訊紀錄達到某個size時,就會有此警告彈出來,提示你選擇刪除抑或儲存在另一位置。而每次看見此警告,都令我有點感慨...

其實一直以來,我都沒有儲history的集慣,一來浪費容量,二來是因為我一直認為MSN上的人會與我保持很長久的關係,長年累月的溝通,在過程中亦會不時回味以往的一些有趣片段或對話,實在沒有必要藉對話紀錄才能勾起回憶。

後來始發覺,原來人與人的關係是比我想像中荒謬的。一生人中,有些人會長久停留,有些人只是如過客,稍作停留便揮手作別,本是平常。不過不知何解,有些人在離去後,還要矢口否認曾認識過,儼如陌路人一樣不聞不問,更甚的是有些人為了毁滅曾經相識的證據,還心狠手辣得將所有紀錄都銷毀,結果一切就變得不留痕跡,任你多少年月的苦心造詣培養而成的關係,其實比任何東西都來得脆弱。這些行為,我覺得很可笑,復可悲。究竟人與人關係之終結,是否真的有必要弄至如斯醜陋的田地? 當日互相信任互相扶持的關係,真的沒有任何留戀的必要? 真的那麼不名一文?

誠然,一個人來了,然後又走了,總有不同的因由,有的自然枯竭、有的逼於無奈、更多的找到更好的不想再浪費時間。姑勿論如何,大不了只是打回原形,當日刁然一身都能生活得很好,短暫歡愉留下的空虛,時間一定可以將其填平,囂張一點說句 : 「你地唔係以為無X左你地就生活唔到咁天真卦!?」要走的就即管走,不會卑恭屈膝,不會苦苦哀求,要求才可得到的,跟本就已經變質,不再是單純無暇,之前的一切美好,我會深印腦中,作為銘記。但假如真的要恨心至毁滅一切,連人家的回憶都想奪去,意圖令腦海裡的瑰寶化為妄想般虛無,未免太過份了吧,任何人有權選擇自己的路,但沒權破壞人家的至寶!

所以,以後都會儲存對話紀錄。起碼,可以有一些東西,去支持、去肯定一切的回憶是真實的,不是虛構的,是實實在在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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