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June 04, 2007

十八年



十八年前,還是小六的我,不可以說完全明白遠在北方究竟發生什麼事,不明白什麼是民主,只知手無寸鐵的學生、之前滿佈著大大小小帳蓬的廣場,一夜之間只佈滿塵與土,血跡劃出一道又一道的輪軚痕。當日我們一班同學讀畢新聞後都哭了,能做的只有在啜泣聲中,替仙遊的同胞,獻上默哀的一分鐘。

之後我斷斷續續都有去維園集會致哀,比起很多人,我不算是一個太熱心的人,但我腦海裡,永遠都記得那個螳臂擋車擋著坦克車前進的蟻民、以及在火光映襯下拿著槍支的軍人,活像一個又一個的地獄使者。

我以為我忘記了,但數年前與親人到北京遊玩,在僘大的天安門廣場,毛主席的睨視下,百姓們有的在走、有的在跳、有的在放著風箏、有的在排隊瞻仰毛主席遺體,風和日麗之下,本應是一片祥和的景像,但我的腦海裡總閃現出地獄的畫面,禁不住想找出纏繞著我的那個恐怖畫面,是在廣場那個角落發生。想著想著,渾身不自在,只想逃。

隨著人大了,知道得多了,我承認我不會再像當年般非黑即白地評價有關人士,對學生們也不會像當年般奉若神明,但....姑勿論死傷者人數多寡,出動到槍桿子、坦克車去對付手無寸鐵的百姓,無論如何,都是難以接受。

若果真的覺得做對了,又何需忌諱去談及呢 ? 這是一個簡單易明的道理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