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April 15, 2007

永遠

有位舊同學的妹妹之前是謝霆鋒的支持者,當日謝入獄,小女孩哭得死去活來,發誓「以後永遠只會支持謝霆鋒」。結果數個月後,她自動過戶到陳冠希的旗下,之後輾轉改投到余文樂及關智斌,原況不明。

張國榮於文華酒店跳樓自殺,令一眾"粉絲"傷心欲絕,終日以淚洗面,在報章的訪問中,不少支持者發誓"以後"每年的四月一日,都會替哥哥祈禱及到文華獻花直至"永遠"。不知道今年的四月一日,還剩下了多少人 ?



不知何時開始,"以後"、"永遠"這些以前只會出現在山盟海誓的字詞,會淪落至"得閒飲茶"的級數,動輒就會將其掛於口邊,沒有人會深究究竟你對我說"永遠"、"以後"是否真的代表一生一世,就好像在街上碰到舊朋友寒暄數句後,以一聲"得閒飲茶"作終結時,不會有人真的拿出記事簿年曆咭去找一天一起飲茶一樣。

又或者現在什麼都流行快餐式,什麼都要快,用饍要快娛樂要快連人與人間的關係都要快,今時不同往日,正如以前譚詠麟梅艷芳的歌迷一聲「永遠支持你」,就真的由少女至結婚至為人母都仍然痴痴地支持。對比起今時今日,有人能夠捱得上一年已經算長久了。

以前的「永遠」,就算不是一生一世都起碼十年八載 ; 現在的「永遠」,可能只是數月...或數天而矣。



我曾經對一個人許下承諾,以後永遠都會每日一電郵,這個承諾維持了數年,到今天仍然繼續著。當然,對比起「永遠愛著你」、「以後都會照顧妳」等,每日一電郵只是很小意思,但都是一個承諾,一個屬於"永遠"的承諾。

承諾是一件很浪漫的事,尤其是當那個承諾的有效期是"永遠"的,就更加珍貴。當我對一個人許下一個永遠的承諾,我就真的希望可以同妳"永遠"; 同時我相信,天下間云云眾生,你偏要我對你許下這承諾,是對我的一份認同、一份珍惜,我更加不能令你失望。我沒有什麼可給予,沒有錢財沒有才華,就只有信諾,及堅守信諾的決心...為了令到承諾更珍貴更對得起你對我的重視,標籤上的"永遠",就真的是"永遠"。

所以,勞煩大家不要隨隨便便與人鬧著玩,明知自己將會離去,都仍然要求對方許下一些"以後每天都要xxx"、"永遠都要xxx"的承諾。就算你的xxx只是唱首歌或打個電話那麼簡單都好,但承諾終歸是承諾,這,不單在侮辱你自己、侮辱著對方、侮辱著承諾、亦侮辱著"永遠"這兩個字。

有聽過"狼來了"嗎? 當你隨意地掛著"永遠"、"永遠"於咀邊卻又隨意地轉身離去,他日當你真的要對一個真命天子說"永遠"時,你的"永遠",已經變得一文不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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